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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购物袋,拟1~2元

2008-03-27 09:45:06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周芳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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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对大家关心的塑料袋如何收费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东南快报》报道

  堵

  漏洞

  严禁赠送或优惠价

  “限塑令”开始执行后,超市会不会以买赠或者会员优惠价的方式向顾客赠送购物袋,规避限制呢?

  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将使商家无漏洞可钻。征求意见稿指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其正常的经营成本,且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及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价款。违反上述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30000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称,商品零售场所应向具有生产资质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商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并向厂家索取相关凭证,以备查验。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停止销售和销毁不合格产品,并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30000元。

  定收费

  小票单列数量价钱

  征求意见稿对塑料袋怎么收费有明确的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按规定明码标价,商品零售场所应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不得将塑料袋价款含在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

  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5000元。

  预包装

  散装食品袋可免费

  “限塑令”出台后,许多人提出了疑问,商场出售的熟食包装袋是否在限制的范围内?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不能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物品的塑料袋,不包括商品销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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