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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工开也要发工资

2007-09-05 09:20:50 来源: 作者: 陈捷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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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案例分析:“公司突然下通知,要求我们部分员工跟一家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就清算工资走人。”小张(化名)得知此消息后,担心失业工作难找,无奈之下,只得照做。此后,他发现,除了每月工资由公司先打给派遣机构,然后再转到个人账户之外,劳务派遣机构跟员工没有任何接触;而单位也常拿他们开涮,“如果你们再不好好干,我就把你们退回去”。就这样,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派遣机构“雇而不用”,单位“用而不雇”,劳动者则像是一个不明归属的流浪者,忍受不公又难以保护。对此,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用了11项条款做出规定。

  劳动合同必签二年以上

  在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出现了派遣机构这个“中间人”,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既要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还要与被派遣者订立劳动合同。

  专家解释,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中,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和被派遣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必须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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