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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的”车主非法营运

2008-03-14 09:35:23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何雪华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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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芳村东漖北路,交警对过往摩托车进行查扣。时报记者 任传富 摄

  奥一网 广州交警前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来出现的新问题,将推出取消低保治理“残的”营运、交警带磅执法即场处理电动车、搭客“电的”被查要写承诺书等新招。

  “残的”近几年成为广州一景,在市内凡与批发市场相通的道路上,都可看到“残的”搭客载货营运的身影。交警部门表示,“残的”治理中,以往由于交警只是对广州残疾人专用车进行登记,无牌无证的暂扣,但如何处理由残疾车与人的主管部门负责,因此屡禁不止。

  有见于此,昨日,广州交警流花大队副大队长朱灿军表示,目前交警部门拟出新招,在检查中发现残疾人专用车交通违法或非法营运后,将登记造册,送至残联,并向街道反映,同时建议街道取消该残疾人车主的低保资格。“事实上,目前“残的”的营运大部分是由健全人向车主租车营运,我们一天查了六七十台车,当中只有一辆是无牌车一辆是假牌车,其余的多是转租,已经违反了残疾人专用车的规定。

  交警部门指出,这一规定实施,将会震慑那些将专用车出租用来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车主,达到“残的”治理根治目标。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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