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年方20岁的青年肖某,在朋友怂恿下“抓小孩”勒索钱财,后又参与聚众斗殴。昨日下午,他在天河法院出庭受审。
肖某是湖南人,初中文化程度。2007年8月3日,有朋友怂恿其“抓个小孩要钱”,他便跟同伙一起行动在华南理工大学门口诱骗一孩子,称“你哥哥在校门口等你。”尔后,他拦住出租车,把孩子带到白云区太和镇一出租屋关押起来,并拍照绑手蒙眼睛。
次日凌晨,该伙人打电话向孩子父亲勒索人民币10万元。孩子父亲东拼西凑6.2万元交到绑匪手中,孩子方被释放回家。肖某分赃得到的5000余元很快挥霍一空。
同年9月10日,在娱乐场所,肖某因参与聚众斗殴被抓。
庭上,肖某称,绑架案中,他并无预谋,而故意伤害案中,他是同伙,但只是围观,没有对被害人拳打脚踢。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