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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年增12%,很稳妥”

2008-03-28 00: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陈捷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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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记者陈捷)“12%的增幅很稳妥,并非由GDP和CPI指数单一决定。”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处长韩志荣昨天回应工资倍增计划。他表示,12%的增长水平只是政府导向,具体工资由市场调节,“企业有自主分配权,政府不会出台硬性规定。”

  “不仅仅是为了跑赢CPI”

  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看,2004年至2006年期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分别为9.87%、9.07%、7.33%,连续三年没有达到两位数;2007年则升,达到10.64%.2008年要实现12%以上增长,步伐迈得如此大,是否为了跑赢CPI?

  韩志荣表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是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倍增计划的细化,以广州目前职工工资水平,要实现2012年翻两番的目标,差不多是从今年起每年递增12%左右。

  “12%不与GDP增长直接挂钩,CPI指数也只是参考因素之一,都不能单一起到决定性作用。”韩志荣说,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则会着重考虑包括CPI指数在内的各种因素。

  “过去6年工资已接近翻番”

  韩志荣表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递增12%只是政府的政策导向,具体工资由企业自主分配、市场机制调节,对于涨工资,政府不会出台硬性规定。“能在广州继续发展的企业,肯定有能力达到这一目标。”他说,2006年广州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6321元/年,比2000年的18974元/年增长了91.4%.“过去6年,职工平均工资已经接近翻番。”

  “职工”不包括私企员工

  职工工资倍增,是只有国企职工还是包括所有劳动者?据了解,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统计范围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劳动统计指标操作的。“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职工统计中下列人员并不包括在统计之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离休和退休、退职人员、民办教师等。

  按照这一分类,广州市几十万乡镇企业、私企等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并不反映在“职工年平均工资”里。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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