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广州频道

卖了再买房贷放松?未必

2008-03-26 00:00:00 来源: 作者: 伊晓霞王卫国 评论  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与商业贷款不同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一定的,无优惠及上浮之说,但被界定为第一套住房的话,至少首付的压力会减少一成。

  这种做法虽然与央行的房贷新政有出入,但却符合广州市的规定。对于银行的说法,记者向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求证。该中心表示,目前广州市是按以下规定来执行的:在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之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可视为首套住房,但最多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申请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最高额度为65万元。

  由于纯公积金贷款有额度规定,在购房的范围上会有所限制。如果按首付三成来算,以纯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最多可以买到90万元的房子。

  ■链接

  央行的“二套房”政策

  卖房再买房算首套,这究竟算不算第二套房房贷政策的松动呢?央行又在2007年12月11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编辑:周莉

1,2

相关新闻
共有评论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 深圳市奥一信息网有限公司 深圳总机:0755-88351896 88351986 深圳广告热线:0755-83522962
Copyright ? 1999~2006 oeee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