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徐艳通讯员花法宣)为了得到零花钱,16岁少年小平(化名)放弃了上课,带着水果刀来到超市,对着老板娘一阵乱砍,抢走了130元现金和一台三星手机。日前,花都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小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父母赔偿伤者8万多元。
去年9月30日中午12时许,小平带着水果刀,骑着自行车路过花都区某村的一家超市时,发现超市只有一个30多岁的妇女在看铺,于是起了歹心。随后,他进入店内挑了一只“毛公仔”让老板娘进行包装。趁老板娘包装的时候,小平悄悄绕到她背后,用水果刀刺伤其后背。老板娘大呼救命,小平便顺手从货架上取下一把西瓜刀,对着她又乱砍一通,致老板娘的背部、颈部、脸部多处受伤。隔壁邻居听见呼救声往店内跑过来,小平跑进店内躲藏,被人从外面将卷闸门关上。即使已经被关在店内,小平还跑去抽屉边,拿了130元钱和一部手机。民警在店内将小平现场抓获,并起获一台手机(价值455元)和130元现金。经法医鉴定,老板娘被砍成了重伤。
“我当时神经错乱了,其实那天学校还要上课的。现在我很后悔,对不起我的父母”,小平在庭审时说。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