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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反对企业仍可说了算”

2008-03-21 00: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陈捷通讯员张祥梁嘉敏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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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可以双方协商约定。但除了高管、高技术人员、掌握核心机密的,不能加入竞业限制。

  企业并购可否调整员工岗位

  企业:乙公司在未完成并购甲公司前,乙公司可否借用甲公司的员工(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果甲公司的员工拒绝接受甲公司的借用安排,甲公司可否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

  林:如变更工作岗位,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如协商不一致,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履行,不得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自愿加班的怎么处理

  南德意志集团:在我们企业,需要经常加班。一方面企业确实招不到合适的人,一方面员工又能获得高薪,雇佣关系皆大欢喜。但是根据劳动法,加工时间有严格限制,能否与员工协商加班55小时或60小时呢?

  林: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但是员工私下自愿加班,没有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发现不了就处理不到了。

  “劳务派遣”需符合哪些条件

  宝洁公司:我们公司有些岗位确实需要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法》中的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目前还没有明确解释,“三性”是满足其一还是必须全部符合才算劳务派遣?

  林:“三性”符合其一就是劳务派遣。凡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就不能使用派遣工。

  企业:用工单位是否需要与劳务派遣人员另外签署劳动合同,即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林:劳务派遣人员只是与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只需要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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