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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11小时后猝死

2008-03-20 00: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陈永进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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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记者陈永进实习生吴梦纾)前日清晨7时,29岁的江西赣州籍女子何雪美在白云区远景路一家美容医院做完“脂肪移植隆胸”手术后11个小时,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隆胸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并对美容医院的抢救程序提出质疑。目前白云区卫监所已介入调查。

  追求完美要求二次隆胸

  前晚10时许,死者何雪美的家属陆续赶到位于白云区远景路54号的事发美容医院,医院的法人代表罗世明就此事与家属展开协商。据何雪美的三弟何雪明和大姐何荣华称,这是何雪美第二次来此医院做隆胸手术,第一次手术是去年9月,术后并无任何异常症状。3月17日上午,何雪美再次独自一人从居住地深圳赶到广州,此次出行她只告诉了丈夫刘志伟一人,说是来“复查”。

  何雪美的主治医生王魁元称,复查后,何雪美提出再做一次隆胸手术,“她希望更完美一些”。随后双方签订整形手术协议书,17日晚6时开始手术,8时许结束,“手术很顺利”。

  术后休克呼吸短暂停止

  据院方说法,18日凌晨2时许,患者要求喝水,清晨7时许要求上厕所,陪睡在一旁的护士搀扶其回到床上时,患者出现了头晕等异常症状。清晨从家里赶来参与抢救的该院医生袁某称,患者在抢救中出现休克,并出现短暂的呼吸停止现象,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后,8点20分许将患者抬上隔壁医院的救护车,送往空军医院。

  空军医院的接诊记录显示,9点55分送到时,患者已经基本没有生命迹象了,死亡诊断一栏写着“猝死”。5分钟后,罗世明在死亡通知单上签名,死者被送到殡仪馆。

  送院抢救半路遇上塞车

  何雪美的大姐何荣华证实,妹妹并无遗传病史,也没有心脏病,身体一向健康,她认为,妹妹猝死的唯一原因只有死亡前做的这次隆胸手术。此外,家属对院方的抢救程序也提出质疑:8点20分上救护车,为何1个半小时后才送到空军医院,为何不送就近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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