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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五死大火 街道一人丢官

2008-03-04 00: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陈捷生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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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记者陈捷生实习生庞丹丽通讯员消宣彭淑芳)荔湾区东沙街“2?29”火灾造成5人死亡,事故目前有了初步处理结果,东沙街东?i经济联社社长黎少亮被责令辞职。昨天下午,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带队对荔湾白云两区城乡接合部的经营档口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明确指出小商档不能建阁楼。目前,起火原因尚在调查中。

  昨天下午,发生火灾的东沙大道该商铺仍在警方的封锁中,四周围仍用帆布严密包裹着,众多警员及政府工作人员在附近村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下午2时40分,在东沙街沙洛上村一家经营建材的小商档里,广州市副市长陈国看到商铺里建了阁楼,明确表示,路边小商档不能建阁楼,要杜绝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就要从硬件上给予保证,没有了阁楼就不能住人。

  荔湾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向副市长陈国作的汇报中称,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区政府会尽快查明,并全面查阅东沙街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档案、台账,根据市公安消防局的火灾事故原因结论,界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政府部门已经责令东沙街东?i经济联社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黎少亮辞去经济联社社长职务。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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