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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保障局:招文员不得要求"五官端正"

2008-01-02 10:07:33 来源: 作者: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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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核心提示: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规范市内各种招工信息的发布。 “身高不得低于1.7米、本市户口担保、不低于研究生学历,限招25岁以下女性……”类似语句从今天这个2008年的首个工作日开始,将不得出现在企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当中。

  “身高不得低于1.7米、本市户口担保、不低于研究生学历,限招25岁以下女性……”类似语句从今天这个2008年的首个工作日开始,将不得出现在企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当中。随着新年的到来,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劳动保障部“招聘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就业歧视性门槛” 的精神,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规范市内各种招工信息的发布。

  重点解决地域等三类歧视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有关负责人透露,已经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对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本次下发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规范用工信息发布和招用行为,营造和维护广州市公平就业环境。

  根据记者此前从省、市多个劳动力或人才中介市场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职场上较为常见的歧视一共分为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长相歧视、疾病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等多种类型。而在《就业促进法》中,将重点解决前三种类型的就业歧视。这就意味着从今天开始,非特殊岗位的招聘信息中不得再有“限招男士”等限制女性就业的歧视性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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