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吴秀云)投资金矿就可以获得高额利润?202名广州市民轻信“金山公司”的虚假宣传,投入570多万元巨款,结果只从这个“高额回报”的金矿投资中追回12万元。昨日,该团伙的王宝森、周乃扬涉嫌集资诈骗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2000年8月,王宝森(曾用名王保森)、周乃扬(化名周斌)伙同阳松均(已判刑)、杨平(已判刑)等人利用虚假资料,以投资开发金矿为名开设了广州金山兴乔公司。此后,为了筹集资金,他们以投资金矿可获得高额利润为诱饵,在社会上发行债权凭证,诱使韩某等202名广州市民投资577.85万元。其后,他们又在河南成立了“三门峡金山公司”对当地金矿进行投资,该公司法人代表就是王宝森。最后投资失败,只剩12万多元。
其间,为了让“投资”的群众更加信服公司的实力,该团伙租该下豪华写字楼,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此外,周乃扬与其同伙吕某等还带着十几名”投资者“去河南金矿实地考察。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王宝森、周乃扬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在昨日的庭审上,王宝森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广州金山兴乔公司给他的钱是非法集资所得。他还表示,自己一共收到63万元资金,都打了借条给广州金山兴乔公司的阳松均,所得款项全用于买材料和机械,进行前期开采工作,但只能提供部分票据证明。
另一被告人周乃扬曾是广州金山兴乔公司副董事长。他在庭上表示,自己担任的只是虚职,不参与公司运营,对公司的情况不清楚。对于资金来源、参加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内容等关键问题,他都表示“不知道”和“时间太长,记不清楚了”。他还声称,自己没有分得赃款,拿到手的只有三个月的工资7500元。由于该案证据较多,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