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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申购选房两套顺序

2007-12-19 08:09:45 来源: 作者: 王卫国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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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记者王卫国)《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获得市政府原则通过,即将颁布施行,结合市民关心的申购程序和审核方式问题,记者昨日向有关方面了解了《办法》的最新规定。即将开售的楼盘负责人表示,申报顺序不影响选房顺序。

  申报顺序不影响选房顺序

  日前,很多市民关心限价房的申购程序,记者昨日致电即将开售的限价房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销售程序操作。据了解,《办法》设立了销售方案审核环节,完全由政府进行购买预登记、预登记审核、网上审查和公示、公开摇珠确定购房顺序等工作,确保限价房资源得到公平分配。

  首先,申购人要在阳光家缘网站上进行购买预登记。预登记截止日,开发建设单位将所有预登记者分优先购房者、其他购房者两类,以公开摇珠的方式分别在两类预登记者中确定购买资格。

  此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受理购买预登记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相关楼盘负责人昨日表示,预登记顺序并不影响审核和选房顺序,相关部门会对预登记的购房者进行第一轮摇珠,确定审核顺序,“第一个预登记的购买者和最后一个预登记的购买者机会一样。”

  瞒报收入永久取消申购资格

  据介绍,开发建设单位将预登记申请信息通过市房屋管理系统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审核。由于最新通过的《办法》增加了收入条件限制,如何保证审核的准确就成为市民关心的话题。对于申请者不如实申报个人收入的情况,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为避免申请人不如实申报收入骗购限价房,设计了比较严格的事后处罚措施进行约束。申请人收入情况在购房前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能发现虚报、瞒报收入情况的,购房后一经举报或发现,将收回房屋,永久取消购买限价房资格,并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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