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吴秀云通讯员穗法宣)居住在深圳的许灵律师在法国巴黎机场返回广州时,因商务舱超售,只能降为经济舱返穗,她将法国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法航)告上法庭。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诉讼前法航赔付降舱差价16210.76元外,另须付两位原告翻译费、调查取证费等共1541元。据悉,本案是国内第一起挑战航空业超售“潜规则”案例。
原告降舱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2月初,许灵(北京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张良(深圳商务人士)在法航广州办事处订购了2张广州-巴黎的商务舱往返机票。3月2日,两人抵达巴黎机场准备回广州。不料,法航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商务舱机票卖多了,没法为两人办理当次航班的商务舱手续。为赶回国参加重要会议,两人接受降舱现实。但是,许灵称,由于在经济舱无法休息等缘故,致使其不能参加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年会,在合伙人之间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航塞代金券汇差价费
纠纷发生后,法航进行补救:在为两位办理经济舱登机时,“在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登机牌和机票的封套里塞进了各一张450欧元的不可兑换代金券。许灵称,在工作人员没有作出解释的情况下,不知情的两人“被动地”“接受了”代币票券,他们“拒绝接受”这种方式。6月18日,法航向两人购买机票的信用卡账户内汇入16210.76元人民币,用作改变舱位等级差价。
今年8月中旬,许灵、张良正式起诉法航。请求判令法航双倍赔偿两原告共计人民币45500元;并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541元(含翻译费用1100元、调查取证费用441元);由被告法航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