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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倡议不滥食野味

2007-11-18 08:43:38 来源: 作者: 王卫国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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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记者王卫国实习生林广)昨日上午,广州市林业局在宏城广场举行了广州市第十七届“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通过展出华南虎等野生动物标本以及红领绿鹦鹉等野生动物,呼吁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不滥食、不买卖野生动物。

  贩运179条巨蜥被判11年

  近年来,广州市林业局连续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据统计,2007年广州市林业局开展查处各类案件340宗,查获各类保护野生动物41517只,处理违法犯罪386人次,其中刑事拘留73人。

  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相关部门公布了“2007年度十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例如去年10月23日查获的特大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相关部门在白云区西槎路查获巨蜥共计179条,主犯何某最终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罚款2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处1至7年有期徒刑。广州市林业局局长郭清和表示,公布十大案件就是要警醒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从事野生动物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昨日还表彰了广州市十大野生动物保护模范单位和个人。

  7成广州人拒吃野生动物

  广东省林业局等7家单位昨日向广大市民发起倡议,“不滥食受保护野生动物,树立起饮食文明的新风尚”。据2006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调查,70%的广州人不吃或拒吃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昨日的活动还为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举行了授旗宣誓仪式。志愿者们宣誓“自觉做到拒食野生动物,拒用野生动物制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捕猎、不买卖野生动物,劝阻及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现象”。


  编辑:李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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