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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环评报告征求公众意见 寻求解决办法

2007-08-08 03:21:19 来源: 作者: 王卫国 实习生王旭初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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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 南沙区政府日前对外公布了《广州市南沙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对于南沙开发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集中公众的经验和智慧寻求解决办法。  

  “规划总体基本合理”

  据了解,南沙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两轮,今年8月初公布的第三轮环境影响评价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编制完成。本轮环评对南沙区发展规划可能给当地水环境、空气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作出了评价结论,在认定该区“规划总体基本合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规模和布局方面需要调整。

  《报告书》建议,在规划初期(十一五期间),区域污染物控制减排目标没有全面达到之前,建议南沙钢铁基地不规划建设前半段(焦化、烧结和炼铁),同时建议石化基地建设规模由规划的1500万吨调整为炼油1200万吨/年、乙烯100万吨/年。此外,《报告书》认为,钢铁基地与万顷沙镇和其他生态敏感地块的距离应适当加大。  

  部分土地生态功能价值下降

  在资源利用方面,南沙区规划实施后,部分农田和园地面积将转变为建设用地,使区域部分土地生态功能价值下降,本次评价建议南沙区建设用地面积近期控制在180平方公里;规划区水资源总体基本平衡,局部(万顷沙)存在不足,应警惕咸潮风险。

  空气环境方面,南沙区内排放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受区外排放源的跨界影响。目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仍可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报告书》指出,原规划方案实施后,南沙区SO2及烟尘的排放量将有所增加,但若按本规划环评对原规划发展产业的规模及布局等进行调整,并考虑南沙区电厂脱硫及周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未来南沙区的SO2及烟尘排放量可控制在南沙区以及万顷沙地区的大气环境容量之内;同时,考虑到珠江三角洲及广东省范围内的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的逐步落实,南沙区大气环境容量会逐渐增大,环境空气质量不会恶化。因此,调整后的南沙区规划方案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的要求。

  水环境方面,随着南沙区开发规划的实施,未来的水环境容量利用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书》认为,虽然从总体上看,南沙区未来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但仍未超出区域水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且随着未来污水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的大规模建设,水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万顷沙十八涌以南当禁工业开发

  报告中还建议了减缓环境问题的措施:

  (1)小虎岛-沙仔岛附近的经济鱼类产卵场。应尽快加大恢复力度,严格控制小虎岛化工企业向水道排污。严控现有产业规模。

  (2)加强对河口敏感区的保护,万顷沙十八涌以南禁止进行工业开发建设。

  (3)加强南部海域生态区的保护,保护河口滩涂特有的生物资源,严格控制临港工业向珠江口及外海排放,设置缓冲带,加强珠江口海岸生态恢复。

  (4)对重大工业项目尤其是钢铁、石化两大基地要求采用世界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内部充分实施清洁生产,基地污水处理至1级A标准达标排放。

  征求意见方式

  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请剪下本版右侧调查表,或登录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www.gzns.gov.cn的规划公示栏中下载电子调查表填写,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传真(收件人:范常忠,传真:8620-87570825或8620-87540073)

  (2)电子邮件(收件人:范常忠,邮址:fanchangzhong@163.com)

  (3)信函(收件人:范常忠,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邮编:510620)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7年8月3日-8月18日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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