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敏向被告人提出赔偿,但被告人称无力支付。 许冰 摄
奥一网 贵州姑娘小敏去年7月11日被同乡以硫酸泼面,半边脸尽毁。昨日,仍在坐月子的小敏戴着宽边帽出现在法庭上,向伤害她的凶手追偿。
2006年7月11日,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出口,小敏与多次向其索钱的同乡黄×信发生争执,正欲搭乘摩托车离开时,黄×信突然拿出一瓶硫酸向她头部泼去,已经在摩托车后座上的她从车上掉了下来,不省人事。经送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抢救,小敏活了下来,但是半边头脸遭毁容,全身多处烧伤。经鉴定,其伤情为重伤,伤残程度五级。2006年11月,贵州警方将黄×信擒获。
昨日,戴着宽边帽的小敏一直低头坐在旁听席上,由丈夫代她出庭。法庭上,35岁的黄×信未向受害人表达任何歉意。他称,携带硫酸是为了自我防卫,一时“生气”才泼向小敏,还称自己根本不知道硫酸的危害性。尽管小敏向黄×信提出医药费、残疾补偿金等各种赔偿,但黄明确表示,他没有能力进行赔偿。
据了解,小敏在医院一住3个月,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由于无钱医治,在病情基本得到控制后便匆匆出院。12天前,他们的儿子刚刚诞生。小敏的丈夫欧阳说,他现在整天想的就是如何找钱,治好妻子,让她至少敢上街买菜。
编辑: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