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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底安炸弹欲杀竞争对手

2007-09-20 09:59:58 来源: 作者: 张广军李更祥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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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爆过程中,警方封锁现场数小时。  本报记者田飞摄

 排爆人员在查看车下的爆炸装置(车底下方形物体,如圈内所示)。

  奥一网 因为生意竞争关系,今年3月,惠城区上排一间汽车玻璃店老板钟某在其竞争对手所驾驶的汽车底盘安装爆炸装置,企图实施爆炸。记者昨日获悉,该案已经审理完毕,惠城区法院以爆炸罪(未遂)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3月30日上午,上排一汽车玻璃专卖店老板屠某在自己驾驶的车辆底盘发现爆炸物,随后报警。很快,大批警察赶到,并由排爆专家实施拆除作业,现场一度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

  [缘起]因生意竞争生怨恨

  案件发生后,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案犯系上排另一间汽车玻璃专卖店老板钟某及其一名雇员。随后,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未遂)对钟某执行逮捕。今年8月,城区检察院以爆炸罪(未遂)对钟某及其雇员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当时,钟某在其生意竞争对手屠某的车底盘安装了4条炸药,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引起钟某杀机的直接原因是两人在生意上的竞争。

  记者了解到,钟某和屠某在上排鹅岭南路各自经营汽车玻璃专卖店多年。在竞争中,钟某的生意处于下风,因此,双方产生摩擦、矛盾。而钟某也因此对屠某产生怨恨,杀机渐起。

  [作案]自制爆炸装置装车底

  据公诉机关指控,为干掉屠某,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1月,钟某陆续从其家乡河源紫金的哥哥手里拿到4条炸药。并从另一老乡手中拿到引爆用的电雷管,准备实施爆炸。

  但在实施爆炸前,钟某还是想给对方一个“机会”,2007年初,钟某找到屠某商谈,准备把自己经营的玻璃店转让给屠某,但是因为价格问题,转让没有谈成,两人不欢而散。

  此后,钟某又买来摩托车遥控器、电池、磁铁等材料自制成爆炸装置,在实施犯罪前,钟某先伙同其一个雇员一起对爆炸装置进行了两次试爆,均试爆成功。2007年3月30日凌晨2时许,钟某指使该雇员进入屠某所居住的某小区,在地下停车库找到屠某的车,将爆炸装置安装在屠某的汽车底盘驾驶座位置。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爆炸装置安装后,钟某又让其雇员将引爆器扔掉,放弃了引爆,称吓一下屠某算了。

  3月30日上午10时,屠某驾车前往其店铺上班,停车后,屠某在其车的底盘发现可疑的包裹,随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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