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张应昂通讯员刘武智)抢劫一包价值仅8元的白沙香烟,两青少年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不仅被处罚金,而且还分别面临一年半和一年的牢狱之灾。
记者昨日从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获悉,两名获刑的青少年叫阿某、侯某,来自云南永平,案发时两人的年龄分别仅为18岁和17岁。去年9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阿某、侯某路过珠海前山金鸡路银苑新村后门的治安亭外面,看见保安文某独自一人在执勤,二人歪念顿起,冲上前卡住文某的脖子,强行对文某进行搜身,将文某身上仅有的一包8元钱的白沙牌香烟抢走。后两人在逃跑时被文某与群众抓获。
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某、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但鉴于两被告人是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侯某犯罪时又未满十八周岁,于是依法对两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