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新学期伊始,中山市物价局连续收到多宗有关学校收费的投诉。
中山中专学生家长刘先生向物价部门投诉,学生宿舍新装了空调但得每人每月预收100元的维修费,一台空调收千元维修费,收费是否合理,如何保证费用均用于维修?对此,中山中专解释,100元是预收的宿舍电费而不是空调维修费,校方每月将会在醒目位置公示各宿舍实际用电情况,按月结算,多除少补。
家长:每月维修费太贵
近日,中山中专学生家长刘志明先生向中山市物价局投诉,在新学期的第一个星期里,因为学校宿舍装上了空调,学生每人每月便要预收100元的空调维修费。刘先生质疑一个宿舍10个人只有1台一匹空调,每台空调每月要预收1000元的维修费,有必要这么贵吗?虽说是预收,但什么时候还给学生,如何保证这些费用全用于空调维修?这些疑问校方均无正式解释。
物价局:维修费实为电费
中山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表示,经调查中山中专向学生预收100元“空调维修费”实际是预收学生宿舍电费。根据《关于明确高等院校等学生宿舍住宿费中水电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价[2004]56号)规定:“凡实行对住宿生超水电用量收费的学校,学生宿舍每室安装水、电表各一个,学校管理部门以水电表的实际读数确定学生实际用水、用电量。对超出免费水电用量部分(免费部分:水费每人每月4—5立方米水,电费每人每月8—10千瓦时),可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对该宿舍学生收取超额水电费。计收的超额水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平均分担。住宿生实际用水用电量低于免费数量的不补贴。学校可以按每学期一次或两次结算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