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2日晚8时许,丁先生到百花广场购物时,将所骑的电单车存放在广场大门外的停车场,当时停车场有两名保安看管。半个小时后,丁先生购物出来,发现电单车的电池不见了,他当即向值班保安询问,这一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却引起双方冲突。据丁先生说法,当时该名侯姓保安态度很差,回答说:“我不是帮你看车的,你给了多少钱?”丁先生与侯某发生口角,随后要求见对方领班,侯某用对讲机叫了领班,但表示不应同领班讲此事。领班到来后,丁先生即诉说此事,侯某突然持对讲机朝丁先生头上砸去,丁先生随后昏倒,头破血流。
一帮群众报警后,丁先生被送往医院急救,侯某被警方羁押。丁先生在医院被诊断为脑震荡、脑挫伤,头部被缝了五六针。其后十多日,丁先生住院治疗,花去2万多元治疗费。6月23日晚7时许,祖庙派出所通知丁先生家属前往,调解双方纠纷。据丁先生家属说法,侯某承认用对讲机打了丁先生,称因自己年轻,血气方刚一时冲动。丁先生家属表示如果对方出钱救治,则同意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只有19岁。侯某说没有钱,要出钱的话宁愿坐牢。祖庙派出所对侯某实施刑拘,但后来又将其放掉。
丁先生家属认为百花广场管理者也有责任,因为侯某行为也属职务行为,其没有保障好顾客财产反而打伤顾客。其家属多次与百花物业负责人联系,要求赔偿医药费,但一直协商无果。
百花物业公司卢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侯某在当日后一直未再到公司上班,按规定已属自动离职,但公司一直与其联系不上,尚未办理离职手续。卢先生认为此事属侯某个人行为,公司如要承担责任,需要有关部门先界定责任,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该事件的书面文件。卢先生表示,百花物业没有为侯某申请取保候审,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也无法确定保安打人,但若能确定公司有责,百花物业会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