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1名案犯因犯贩卖毒品、绑架、抢劫等罪行,最高被判入狱15年。 |
贩毒通道依然存在
据统计,自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东莞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12件1200人,审结案件681件1139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650件1131人,非法持有毒品案59件65人,容留他人吸毒案3件4人。东莞中院表示,当前东莞市毒品犯罪依然十分猖獗,禁毒形势还很严峻。今年截至5月份,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96件160人,同比分别上升31.51%和64.95%.
东莞中院研究室分析称,涉毒犯罪分子大部分并不吸毒,“以毒养毒”的只占很小一部分。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大量发生的情况看,一方面说明东莞市有相当大的吸毒人群,有较大的地下毒品交易市场;另一方面说明自云南经广东运往海外的贩毒通道依然存在。
案犯八成为外来工和无业者
2005年至2007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51宗毒品案件中,案发时身份为民工和无业人员的445人,占全部判决生效人数的80.91%.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重庆、湖南、甘肃等省市。此外,因为毒品犯罪很少使用暴力,交易过程简单,所以女性参与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刑事案件。
由于毒品罪犯中外来人员占绝大多数,加之东莞市出租屋管理不规范,涉毒犯罪分子大都选择出租屋作为制造、贩卖毒品的场所。例如,东莞中院日前一审判决的一宗由香港和台湾人组成制毒集团的案件,案犯在东莞塘厦租下荔枝园后疯狂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