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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乡娶妻先问外交部

2008/06/20 15:09:41来源:南方网 作者:刘文俊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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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者之子展示1948年的一份美籍华侨结婚申请。这份申请用词“中西合璧”,并找多个部门盖章批准。本报记者 郭继江摄

NO.6

华侨结婚申请

奥一网  不少华侨在海外打拼多年准备成家立业时,还是选择回到家乡寻觅良缘。禅城梁伯收藏的一份美籍华侨结婚申请,就透露了这样一段恋情。而且,解放前结婚一般无需登记,这样的申请就更加少见了。

“窃民男性系美籍归侨,现年三十三岁……本年九月一日于同县白水乡潮盛村与谭新美女士在那西村订婚……因民系美籍民,照例准许携眷同居,现拟通往广州美领事署行结婚礼,即偕同赴美同居……”1948年,台山县华侨黄炳怡向老家所在的西洞乡公所提出结婚申请,乡公所和县政府批准后,外交部驻广东广西特派员公署也盖章同意申请。此外,女方谭新美也向自己所在的白水乡公所提出了类似的结婚申请,并同样获得上述部门批准。

可以看到,从美国回来的男方,身上已经有不少西洋味道,比如他称呼女方时用了“女士”一词。

梁伯介绍,很多华侨在海外奋斗多年准备成家时,限于身份和观念,很少会跟当地女子结婚,往往利用省亲的机会回老家寻找结婚对象。而不少女孩因为家庭贫困,或者向往西方社会,也愿意嫁给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华侨老乡。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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