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方面表示,为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市物价局会同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通知,免除在中山市就读的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通知规定,从2008年秋季起至2011年的三年里,就读中山市各类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四川省都江堰市、汶川县等40个重灾的市、县、区学生,因家庭人员在地震灾害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凭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一律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同时,中山市各级各类学校还表示,将组织灾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适当提高勤工助学的标准,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用。
可享受优惠的40个重灾市县
都江堰市、什邡市、三台县、北川县、名山县、芦山县、阿坝县、理县、彭州市、绵竹市、安县、涪城区、荥经县、宝兴县、若尔盖县、茂县、崇州市、中江县、梓潼县、游仙区、汉源县、马尔康县、红原县、松潘县、旌阳区、罗江县、盐亭县、青川县、石棉县、金川县、壤塘县、九寨沟县、广汉市、江油市、平武县、雨城区、天全县、小金县、汶川县、黑水县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