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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

2008/05/03 10:34:37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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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新华社电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卫生部2日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卫生部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要加大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


编辑:洪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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