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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不得超过房款1%

2008/04/30 08:22:06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卫国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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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 (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李瑞香)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存量房的资金托管问题开展了网上交流活动,对于这个今年初刚刚施行的新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在托管手续等细节方面仍存有不少疑问。同时,相关负责人还首次明确,如中介公司代收购房订金的,最高不得超过总成交额的1%,这部分资金也可以选择资金托管。

资金托管不收手续费

从网友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交易仍然存在直接交付房款的现象,甚至有的购房者并不知道中介公司已经不能代收房款,对于银行托管的新规还存有疑虑。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房地产中介公司自2008年开始不能代收代管房款,此举是为了保障购房者交易和资金安全,避免中介公司代收资金后出现问题,直接侵害交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很多网友询问可以办理资金托管的银行有哪些?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已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共273个网点。市民可到上述任何一间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业务,有关工作不收手续费。

有网友担心资金托管手续麻烦,甚至会拖延交易时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此明确指出,资金托管手续简便。买卖双方只需跑一次银行,即到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没有增加交易过户时间。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于当日到最近的一家银行网点办理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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