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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补贴不应重复

2007-02-05 06:51:19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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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一网讯 据了解,对目前浮动津贴分配方式,一些教师意见最集中的就是普通教师与行政领导之间的差距被人为拉大,不少教师认为分配标准存在极大随意性,从而导致分配不公平。 

  缺乏可行的分配标准

  寮步镇一中学教师认为,浮动津贴奖金部分占全年总收入近二成,可谓事关重大,对于教育部门所提的按劳分配,很多教师都表示理解,也认为收入就应该适当拉开距离,但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标准,对这部分津贴的分配不仅不能达到均衡,连最起码的公平都无法实现。

  一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老师认为,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缺乏可行的分配标准,导致各学校在分配时存在极大的随意性,而掌控津贴分配的是学校的行政领导,这就无法避免部分领导借机“中饱私囊”。该老师建议,分配标准必须量化,逐项加分减分,严格按项目统计,并降低所谓的印象分、表现分的比重。

  行政领导巧立名目“加分”

  记者也了解到,部分学校在分配津贴时,出现了行政领导为保住自己的利益,而巧立名目为不同的领导干部“加分”,而加分就意味着加钱。

  某镇一名已领到部分津贴奖金的教师也告诉记者,从分配下来的奖金看,普通教师相差不算很大,但学校领导的奖金普遍都远远高于普通教师。这名老师认为,学校行政领导的补贴和劳动已经在岗位补贴部分(如校长每月1000元的行政岗位补贴)得到了体现,如果再在最终的浮动津贴分配上还要体现岗位差异就不太合理。

  不能再融入行政色彩

  谢岗镇一名教师还认为,既然班主任、行政领导都在平时享受到了岗位补贴,那每学期的浮动津贴就应按统一标准来分配,不能再融入行政级别和岗位的色彩,一律按照教学成绩和工作实效来考核。

  核心提示

  东莞市去年9月实现统发全市公办在职教职工工资,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各镇区和学校之间教师的收入差距。但是不少教职工纷纷向教育部门提出意见,认为行政领导和普通教师的收入距离被大大拉开。为此,东莞市教育局2日对浮动津贴分配办法作了调整,其中,季度生活津贴部分,重新按季度发放,其他津贴发放方法将重新研究,确保统发工资目的的兑现。

  ■ 建议

  针对部分镇区教师反映浮动津贴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东莞市教育局2月2日就全市公办在职教职工浮动津贴发放问题召开媒体通报会,对全市中小学在职教职工浮动津贴发放方法做了调整,其中原定与“浮动津贴”通过评奖分等级发放的季度生活津贴部分,将重新按原定标准和办法发放,学校须按季度发放。  

  《意见》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据了解,在此次通报会上,局长杨晓棠会上指出,根据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市统发镇(街)教职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学校制定好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方案,市教育局与去年11月底制定了《东莞市中小学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目的是通过改革教育内部收入分配办法,把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但由于各方面情况比较复杂,意见制定和实施的时间比较仓促,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加上镇区、学校对指导意见的理解产生偏差,导致出现了部分学校分配不公的现象,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不少教师仍未领到奖金

  据了解,去年9月实现公办在职教职工工资全市统发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镇区、学校之间的教师收入差距,但由于相当一部分奖金和津贴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不少老师都担心利益驱动导致分配不公,而从实际情况看,的确存在此类现象。寒假之前,不少老师都反映,尽管年终奖金和津贴总额与往年相差不算很大,但普通教职工与学校行政领导的收入差距被大大拉开,有的校领导甚至比教师多出了近万元,极大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而在本报去年8月初关于统发工资的报道中,不少教师也提出学校自行发放部分奖金不宜过高,按教龄、职称分配的津贴如生活补贴、季度生活津贴,应该按月或季度发放,真正的浮动津贴再用于考核分配。此外,一些镇区和学校由于对指导意见尚未考虑成熟,导致至今仍未确定分配方案,从而影响津贴的发放,不少老师直至现在仍未领到这部分占全年总收入近1/4的奖金。

  基于此,为确保中小学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并与即将铺开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持一致,东莞市教育局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在职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方法。调整后的分配方法决定暂缓实施《东莞市中小学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要求各镇区和学校继续就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收集建议,为即将铺开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教职工可预支部分津贴

  调整后最大的改动是,分等级发放的“季度生活津贴”将按原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执行,也就是说,教职工每个季度都可根据相应标准领到这笔津贴,而不再经每学期的评比后分等级发放。此外,“浮动津贴”将以各人担任的实际岗位和工作实绩,经本单位评比考核确定,每学期发放一次。由于春节将至,考虑到教职工的生活需要,市教育局指出目前尚未制定分配方案的学校可以给教职工预支部分津贴,以后再通过考核评比的办法发放浮动津贴,多退少补。

  市教育局强调,去年11月底制定的分配指导意见不是分配具体措施,不少镇区和学校在理解上存在偏差才导致分配不公的现象,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分配方案,并要求各学校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分配方案还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以保障数万名公办在职教师的切身利益。

  ■ 政策回顾 

  季度生活津贴 该与工作挂钩?

  1、去年8月,有关部门关于统发全市教师工资的文件指出,季度生活津贴将与浮动津贴合并,由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量、教育教学效益和教学科研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奖,每学期评比一次,分等级发放。

  不少教师提出异议,认为季度生活津贴体现生活津贴,而不与工作挂钩,不应按评比等级发放。

  2、去年11月底,《东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出台。

  《意见》中提到,各学校可把浮动津贴设为岗位职务补贴和绩效奖金两部分,两部分分别占本校教职工浮动津贴总额的35%和65%。其中岗位职务补贴根据教职工完成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确定,由学校按季度发放,绩效奖金则根据教职工每学期的工作实绩和贡献等因素确定,由学校按学期发放。

  3、今年1月29日,全市普教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局长指出将重新制定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原因是不少老师反映存在分配不公现象。

  4、2月2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表示季度生活津贴按照原定方法操作,按季度发放。

  东城某学校老师在教师节接受学生的祝福。鉴于日前的浮动津贴分配标准存在较大随意性,大大挫伤了教师积极性,市教育局对此及时作了调整。

  ■ 声音

  行政领导应按平均数领取

  不少老师还认为,由于不少行政领导都不处在教学第一线岗位,浮动津贴部分应该按全校教职工津贴的平均数来领取,以体现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不宜单纯按成绩决定

  一些老师认为,浮动津贴不仅体现教职工的工作态度、作风,更体现工作成绩,因此教育部门在制定分配意见时应该考虑到不同教师的成绩,不宜单纯按成绩高低决定,而应更体现出学生成绩的进步情况,这样更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不同岗位津贴各自评比

  据了解,出现浮动津贴向行政岗位倾斜的现象,与之前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岗位职务补贴比重有关,一些学校借此把教师应得津贴向行政领导倾斜。因此,一些老师建议在进行津贴奖金分配时,也应按岗位的不同而分类进行分配。大朗镇一名教师认为,为避免行政领导在分配时的利益倾斜,可以把全校津贴分成行政领导、一线教师、后勤人员三大块,各类岗位人员在各自板块进行评比、分配。

  编辑:洪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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